支持和鼓励具备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事业单位,从各自实际出发,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有效地引进和聘任省外院士来我省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支持院士来我省建立和发展重点学科、优势学科,开发新产品,进行重大课题研究和培养创新人才,要从经费、设施、人员等各方面提供保证条件,创造良好环境,以充分发挥院士的作用。[详细]
聚焦顶尖人才,山东省正式启动实施山东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11工程”。[详细]
办法分五章,分别是总则、资金筹集与使用、管理与控制、监督检查、附则,主要内容集中在第二章“资金筹集与使用”,支出项目共14项,分别是职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创业师资培训补贴、创业孵化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省级创业创新示范综合体奖补、创业型城市和街道(社区)奖补、创业训练营补助、创业典型人物奖励、就业扶贫基地一次性奖补、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省级示范基地奖补、扶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以及省政府批准的其他支出。[详细]
对有意愿并符合有关条件的企业,经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