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落实基层职称制度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2020-09-27 12:41

关于加快落实基层职称制度的通知

一、文件名称: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加快落实基层职称制度的通知》。

二、核心内容:在健全完善全省基层卫生、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同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快在农业、工程、统计等系列(专业)建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职称制度,制定出台基层职称评价指导标准。对基层人才实行“双线晋升”,坚持“凡晋必学”“凡下必用”,加大对基层人才的培训,基层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均需及时聘用到位,直评直聘设特设岗位聘用,不占常设岗位,各县(市、区)制定基层单位目录清单,进一步鼓励人才扎根基层、建功立业。

基层职称评审对论文、科研成果不作硬性要求,工作总结、教案、病案分析、技术推广总结、工程项目方案等均可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

在乡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20年、30年以上且符合职称申报条件的人员,在申报相应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时,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评审通过的,可设置特设岗位予以聘用,不占单位相应常设岗位。

三、享受人群:

属于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范畴且在我省基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申报评审流程和所需材料:

(一)申报评审流程: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年度申报系列(专业)评审通知有关要求,在申报时间内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17.73.253.239:9000/rsrc)进行申报。评审结束后,评审通过人员可登录该平台,打印职称电子证书。

(二)申报材料

相关系列(专业)标准条件及通知中要求的材料。

附件: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加快落实基层职称制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