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文登区博士后激励政策解读

来源:文登组工2021-02-23 17:35

2021年1月27日,威海市文登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威海市文登区博士后创新政策十条(试行)》(威文人组发〔2021〕1号),以鼓励我区企事业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健全博士后工作激励机制,推动博士后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

文登区新出台的博士后激励政策主要包括两大类:博士后站(基地)享受政策和博士后享受政策。

一、博士后站(基地)享受政策

建站资助:由国家和省批准新设立的博士后站(基地),区级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建站资助,其中基地被批准为独立设立博士后站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建站资助。

启动资助:由博士后站(基地)每招收博士后人员进站并完成开题报告后,由区级财政一次性给予5万元“基础资助”。项目未列入威海市“重点资助”的,根据项目情况,由区级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重点资助”。

评估奖励:每2年对博士后站(基地)组织一次绩效评估,对开展博士后工作成效明显的博士后站(基地),一次性给予2万元绩效评估奖励。

配套奖励:对博士后工作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招收数量多、经济社会效益显著,且在国家或省评估考核中确定为优秀等次的 博士后站(基地),区级财政按市级奖励资金1:1比例给予配套奖励,按年度申请一次性发放。在站(基地)博士后人员经设站单位申报获得国家、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后,区级财政按市级奖励资金1:1比例给予配套奖励,按年度申请一次性发放。

二、博士后享受政策

进站资助:为保证博士后站(基地)高效有序运转,每1名博士后人员进站(基地),由区级财政一次性给予博士后人员2万元进站资助。

生活津贴:在站(基地)的博士后人员,享受全职在文工作的博士后研究生待遇,每人每月给予5000元生活津贴,所需经费由市级财政和区级财政按1:1的比例共同负担,发放时间以博士后人员实际在站(基地)时间为准,最多不超过2年。

保健查体:关心关爱博士后人员身心健康,在站(基地)博士后每年可享受1次免费保健查体,保健查体标准参照区级高层次人才标准执行,最多可享受2年。

住房保障:我区为博士后人员来文提供舒适、周到的住房保障。博士后人员在站(基地)期间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最多可免费入住2年。

安家补贴:积极吸引出站(基地)博士后人员留文工作,对博士后人员出站(基地)后6个月内留文工作并落户且缴纳社会保险的,在威海给予20万安家补贴的基础上,区级财政再给予10万元安家补贴。博士后人员自签订5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或创办企业满1年后,方可申请安家补贴。区级安家补贴按照每年2万元、4万元、4万元的金额分3年发放。

政策依据:《威海市文登区博士后创新政策十条(试行)》(威文人组发〔2021〕1号)

咨询电话: 0631-8485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