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你来,我们就给——东平县大学生人才补贴政策

来源:2020-10-23 14:36

2018年9月,东平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做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人才新政十条”),对企业新引进的重点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给予租房和生活补贴。

一、补贴对象

1、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博士毕业研究生;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博士研究生;

2、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硕士研究生;

3、经教育部等部门公布的世界一流大学、世界一流学科本科毕业生;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THE、QS、U.S.News)中排名前200名的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经审核符合首次在我县就业,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并在企业工作等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重点高校本科毕业生,分别按照每月2000元、1000元、600元标准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连补3年。

政策咨询请致电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538-2828903,邮箱:dprc16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