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新型学徒制制度》政策解读

来源:2020-09-27 12:42

企业新型学徒制制度

一、文件名称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通知

二、核心内容

面向各类企业(含拥有技能人才的其他用人单位,下同)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

三、享受人群

培养对象为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人员,企业可结合生产实际自主确定培养对象。

四、申办程序和所需材料

学徒培养的主要职责由所在企业承担。企业支出的有关费用,符合政策规定的,可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学徒在学习培训期间,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工资。对开展学徒培训的企业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其中按照培训职业(工种)等级、耗材情况每年给予4000-6000元标准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企业学徒个人,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符合《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还可以享受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附件: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