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聚山东丨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人才政策

来源: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2022-05-19 09:32

01  政策依据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鲁组发〔2019〕12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的通知》(鲁发〔2020〕2号)、《山东省有关博士(后)生活补助核定发放办法》及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执行。

02  薪酬待遇  

享受有竞争力的代表性科研成果奖励及单位绩效奖励;其中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或近三年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中排在前200名高校、全球自然指数排名在前100名的高校与科研院所的博士毕业生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博士生活补助;建立薪酬增长机制,不断提高人才待遇的竞争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实行一事一议。

03  工作条件  

提供充足的科研经费保障、畅通的岗位发展通道和一流的科研教学环境。符合条件的人才优先推荐申报省、市顶尖人才(团队)创新创业一事一议、省级重点人才工程等计划,获得省、市科研经费及团队配套支持。

04  生活条件  

博士配偶在异地就业的,单位积极创造条件,妥善安排工作。高层次人才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结合本人意愿及当地实际在所在市统筹安排入学。享受山东省、济南市人才政策相关规定的购房补贴、房屋租赁补贴等。

05  服务保障支持  

医院充分考虑学科差异,建立合理的薪酬增长机制,不断提高人才待遇的竞争力;符合条件的人才同时可依托山东中医药大学申报省、市顶尖人才(团队)创新创业一事一议,为在外山东籍高层次人才申领山东惠才卡,可享受出入境和居留、医疗保健、社会服务等29项绿色通道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