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稳定合作机制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来源:2020-09-27 12:41

《关于推动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稳定合作机制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一、文件名称:关于推动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稳定合作机制的若干措施》

二、核心内容:《若干措施》共分为推动建立博士后招引联动合作机制、优化博士后联合培养使用机制和完善博士后跟踪服务协调机制等三个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好工作站博士后招引问题。二是坚持构建机制,完善工作站博士后培养措施。三是坚持统筹发力,优化提升博士后留用服务水平。

三、主要创新点

一是推动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之间的固定合作机制,并通过明确“双责任人”制度、使用固定格式内容的联合培养协议制度和落实博士后“同城待遇”制度等措施,将这种合作机制真正落到实处,实现省内流动站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实质性的博士后联合招引。

二是推动建立有明确权属的科技创新知识产权界定制度,使在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进行科学研究的博士后所取得的创新成果可以区分个人成果或职务成果取得收益,以此调动青年博士到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的积极性。特别是对职务成果,博士后同样有属名权和收益分配权。

三是推动建立以市为区域的博士后生活补助最低保障制度,落实好博士后在站期间的基础性待遇。以此为基础,为下步推动建立全省性的博士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供经验积累。

四是推动将国家、省“博新”计划和国家国(境)外交流项目入选者等部分优秀博士后纳入“山东惠才卡”发放范围,其他博士后由各市有序纳入市级高层次人才服务范围,提供适应博士后创新创业和生活需求的绿色通道服务。

附件:《关于推动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稳定合作机制的若干措施》